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的认定
(一)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一般情况下,军职人员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掠夺无辜居民财产的,就具备了本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本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是犯罪,按军纪处理。
(二)区分本罪与抢劫罪、抢夺罪的界限
1、主体要求不同。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是参加军事行为的军职人员;而抢劫罪、抢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可以是任何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犯罪行为发生地点不同。本罪只能发生在军事行动地区,而抢劫罪、抢夺罪没有地区限制,可以发生在任何地区。
3、侵害对象不同。本罪侵害的对象,是军事行动地区无辜居民群众的财产;抢劫罪、抢夺罪侵害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地区的公私财产。如果军职人员在非战区抢劫或者抢夺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则应当按照本法的规定,以抢劫罪或者抢夺罪论处。
-
军人叛逃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叛逃罪的法规竞合问题《刑法》(以下简称本法)对军人叛逃罪和第109条的叛逃罪的规定存在部分法规竞合关系,即本法第109条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叛逃罪的规定可以包括一部分军人叛逃罪。当军人叛逃时,应优先适用本章的规定,以军人叛逃罪论处。(二)区分本罪与...
-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立案标准
战时残害居民罪是指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的行为。无辜居民,是指对我军无敌对行动的平民。战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故意造成无辜居民死亡、重伤或者轻伤三人以上的;(二)强奸无辜居民的;(三)故意损毁无辜居民财物价值五千元以上,或者不满规...
-
战时自伤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是所有参加作战的军人。(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逃避军事义务的目的。军事义务的范围很广,凡要求行为人实施的同战争有关的行动,均属军事义务。如临战准备、作战行动、战场勤务和其他各种作战保障活动等。履行...
-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本罪的主体为军队医务人员,一般是负有救护治疗职责的军职人员。法律对本罪的犯罪主体并没有直接作出明文规定,但规定了“在救护治疗职位上”。这一规定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从身份上看,行为人应是医务工作人员,包括临时被委派从事医务工作的人员;二是从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