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自伤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是所有参加作战的军人。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逃避军事义务的目的。军事义务的范围很广,凡要求行为人实施的同战争有关的行动,均属军事义务。如临战准备、作战行动、战场勤务和其他各种作战保障活动等。履行军事义务是军人职责的具体体现,逃避军事义务则违背了军人的职责。
逃避军事义务,具有特定的范围。一般都是指逃避作战或者作战保障行为等,既包括作战义务,也包括战前应急训练、战场救护、火线运输保障等。逃避军事义务一词的限制,使本罪有了明确的犯意表示,不至于同因走火而过失误使自己身体的行为相混淆。因此,如果行为人的自伤行为不是为了逃避军事义务,而是为了骗取荣誉或者其他目的,则不构成战时自伤罪。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部队的作战利益和军人战时履行军事义务的秩序。我军担负着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和平劳动的光荣使命。在战时切实履行自己的军事义务,是每一名军人的神圣职责,也是对全体军人的共同要求。战时自伤身体的行为不仅使行为人丧失了履行军事义务的条件,逃避了军事义务;而且侵害了全体军人战时履行军事义务的秩序,影响部队的士气,削弱部队的战斗力,直接危及军队的作战利益。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自伤身体的行为。自伤身体指有意识地伤害自己的身体。伤害的部位、程度和方法,法律没有限制规定,因此,对自伤行为应作广义的理解。不论是伤害身体的哪一个部位,是造成轻伤还是重伤,是利用枪击、刀砍还是其他力法,是行为人自行伤害自己的身体,还是利用他人的故意或过失行为伤害自己的身体,均属自伤身体的行为。自伤身体的行为必须发生在战时。对于全局性战争,战时自国家发布战争动员起,至宣布战争结束止;对于局部性战争,战时自部队接受作战任务进行战斗动员起,至部队完成作战任务撤离战区战争结束止。
-
战时违抗命令罪概念
战时违抗命令罪,是指军人在战时故意违抗上级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
战时违抗命令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解放军总政治部《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战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扰乱作战部署或者贻误战机的;(2)造成作战任务不能完成或者迟缓完成的;(3)造成我方人员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二人以上,或者轻伤三人...
-
遗失武器装备罪司法解释
《刑法》第四百四十一条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量刑标准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