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哪些人不能被裁掉?
一、公司哪些人不能被裁掉?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在裁员时“老、弱、病、残”员工不得裁减: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病)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病)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弱)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年龄不足五年的;(老)
如果用人单位裁员时擅自裁减上述人员,将面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
二、企业裁员的人数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从该条款规定看裁员必须符合以下程序:
(1)人数要求:裁减人员需达到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才可启动裁员程序,少于该人数的,应当只能够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2)提前说明: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注意既可以向工会说明情况,也可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选择;
(3)报告程序:裁减人员方案需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注意法律并没有要求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才可裁员,只要履行报告程序就行了。
经济性裁员,简单讲,就是指企业由于经营不善、面临严重困难时,解雇多个劳动者的情形。在市场经济的竞争环境下,如果企业在面临严重经济困难时不允许其裁员,就将使企业背上冗员的包袱,不但不利于参与市场竞争、侵害企业自主经营权,更可能最终造成企业破产、损害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经济性裁员要符合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的规定,公司不能想裁就裁。
-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几日内无异议?
律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
-
工作满一年未签劳动合同怎么主张
律师解析: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
集体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析:集体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在十五天后该合同即行生效。而在此之前要经过的程序是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等。法律依据:《中华...
-
违法保密协议怎么赔偿
律师解析:公司和负有保密义务的签订保密协议时,是有偿签订的,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没有约定的,按工资的30%支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后,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约定的,有约定按约定支付。没有约定的,用人单位要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