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既包括特定的人员,如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包括如记者、编辑以及其他掌握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的人等其他自然人,同时相关媒体和其他发布信息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害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和国家司法权的正常行使,又侵害了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开披露、报道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所谓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
所谓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所谓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
所谓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是指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本罪的入罪标准是“情节严重”。至于什么是 “情节严重”,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有待于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作出明确的界定。同时,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也应当对什么是“公开披露、报道”、“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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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主要包括:1、被执行人公民,即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规定的负有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自然人;2、被执行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这些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拒不执行,造成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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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证罪量刑标准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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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恐怖主义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知情不举行为的界限《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直接或者通过所在组织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但是该法并没有规定知情不举的刑事责任。本罪在是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的情况下发生的,它不是一般的知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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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本罪的主体是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这里的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为被告人的利益向司法机关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事实或材料,并依法为被告人担任辩护的人,包括律师和其他公民。诉讼代理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为被害人的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