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用地土地使用税如何交纳?
一、旅游业用地土地使用税如何交纳?
根据法律,旅游景区土地使用税可免除,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二、法律解释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而不同的城镇有不同的政策,有些城市为了大力鼓励旅游业发展,比如济南市就提出了政策支持:对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的旅游项目优先列入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金融政策支持。重大旅游项目新建、改建、扩建,优先在符合土地规划的范围内选址。经批准利用开山整治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开发旅游项目的,从使用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0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或企业创建旅游产业园区或综合体,给予适当优惠政策。
三、变更登记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需要明确的是,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并不都是一样的,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应当与所处地段的经济收益直接挂钩的。如果是商业用地,则相对来说征收的标准较高,如果是居住用地,则征收的标准相对较低,另外,繁华地段的土地使得税也比一般地段的土地使得税交纳的更多。
-
土地使用税土地出让金是一个意思吗
一、土地使用税土地出让金是一个意思吗不是。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
-
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例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转让的话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以及办理相关的手续,很多人对此想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例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例当中明确规定了转让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要有相应的出让合同。一、土地...
-
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纳税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纳税时间是什么时候?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取得建造商品房用地土地使用权的次月起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注意不是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次月,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开发权的时间,即土地出让、划拨、拍卖成交的次月。...
-
南通土地使用税缴纳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3-12-0511:34:28浏览:2451次来源:本站小编整理南通土地使用税缴纳标准如下:土地使用税是按照城区的大小的年税率来进行缴纳的,也就是定额税率。第一为城区属于大城市的,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标准为一点五元至三十元;第二为城区属于中等城市的,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