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年限50年到期之后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证年限50年到期之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年限50年到期之后的做法是: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等方法。
二、土地使用证年限50年到期之后的做法有哪些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民法典》(2021.1.1生效)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土地作为国家的国有资源,其土地使用证是有一定的使用年限的,在使用年限到期之后会自动续期。如果国家对于土地有正当的使用理由或者其他正当用途的,需要进行回收的,国家会给予原土地所有人一定的补偿并回收,原土地所有人必须无条件配合。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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