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管辖答辩期重新计算对不?
一、移送管辖答辩期重新计算对不?
管辖权的异议要在答辩期内提起,相当于没有进行答辩,那么驳回管辖权异议之后就要重新进行答辩,法律上对于管辖权异议被驳回答辩期是否要重新计算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根据答辩期的意义,是要重新计算的。
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二、民事诉讼管辖怎么确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不管是民事还是刑事案件,法院没有管辖权就不能受理审判,在民事诉讼中,被告可以在答辩期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情况属实,法院会移送管辖给适合审理的法院。这样一来,答辩期重新计算期限,给被告延长了举证和做答辩准备的时间。
-
被起诉了要不要交答辩状吗?
一、被起诉了要不要交答辩状吗?不是必须的,被告不写答辩状的不会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
-
移送管辖流程是怎样的?
一、移送管辖流程是怎样的?移送管辖需要遵守提出管辖异议→审核→移送管辖的流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
-
民事诉讼法里证据的法条是什么?
在打官司的时候,足够的证据,不仅有利于案子的顺利完成,同时也保证了原告的利益。那么什么是民事诉讼法里证据的法条?这就涉及到本文的法律要点,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谈论相关问题,同时希望小编的回答可以帮助到各位。一、民事诉讼法里证据的法条是什么为保证人民法院...
-
民事诉讼法证据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一、一般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