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
一、 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
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在工伤鉴定和解除合同后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究竟何时发放,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偿金是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社保支付的,理论上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就可以拿到,实际履行的时候因为是社保把钱打到单位账户上,单位再将钱转给职工本人,时间可能会延长些。
3、一般来说,各地方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会有自己的工作流程,如果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申报的材料齐全,正常情况下,三十天以内劳动部门会处理完毕。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条件
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三)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
(四)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①五、六级伤残的劳动者本人提出;②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劳动者本人提出或者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
(五)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对于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的具体发放情况,一方面是需要基于实际的伤残情况来进行认定,另一方面也要根据伤残的原因和造成的后果来进行办理,如果对有关事项的处理有异议的,或者发放的标准不服的可以申请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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