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受工伤 - 怎样维权
工伤纠纷律师解答1.56W
律师解析:农民工受工伤,维权的方式:
用人单位逾期未申请的情况下,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在发生事故之日起的一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若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费用,单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逾期未申请的情况下,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在发生事故之日起的一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若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费用,单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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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发生纠纷怎么办
律师解析: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一般说来,协商是首选解决方式。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是否构成工伤,以及工伤待遇如何结付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谈判、磋商,从而达成共识解决争议。协商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条件下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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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属于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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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辞退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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