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归责原则是什么
一、环境污染归责原则是什么
最高法司法解释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污染者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环境污染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无论有无过错、只要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确认责任的准则。
二、环境污染的举证责任
作为环境污染受害人一方,在诉讼中只需提供如下证据材料即完成举证责任,
1、污染者排放了污染物;
2、被侵权人的损害;
3、污染者排放的污染物或者其次生污染物与损害之间具有关联性。
而污染者要免除或减轻赔偿责任,则要证明如下事实:
1、排放的污染物没有造成该损害可能的;
2、排放的可造成该损害的污染物未到达该损害发生地的;
3、该损害于排放污染物之前已发生的;
4、其他可以认定污染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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