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能否附条件附期限?
一、合同履行能否附条件附期限?
合同履行是可以附条件附期限的,但所附条件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
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或者必定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所附条件。此外,法律规定的事实也不能作为附条件,如子女继承父亲遗产要等到父亲死亡,就不能作为条件。
3.所附条件是当事人用来限制合同法律效力的附属意思表示。它同当事人约定的所谓供货条件、付款条件是不同的,后者是合同自身内容的一部分,而附条件合同的所附条件只是合同的附属内容。
4.所附条件必须是合法的事实。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如双方当事人不能约定某人杀死某人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所附条件可分为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生效条件是指使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不发生的条件。在此条件出现之前,也即本条所说的条件成就之前,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当此条件出现后,即条件成就后,合同生效;当条件没有出现(或成就),合同也就不生效。
二、附条件和期限的定义是什么?
所谓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条件是法律行为的附款,条件是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条件是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事实为内容的附款。这里的所谓附条件法律行为不同于附条件买卖,即买卖标的物所有权转移附条件。条件,根据其决定法律行为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作用可分为停止条件和解除条件。以条件事实的发生或不发生为标准可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条件的成就,是指作为条件内容的事实已经实现。条件的成就是决定法律行为是否生效是否失效的问题,因此事关当事人的利益。条件成就的效力,在于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
所谓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期限是法律行为的附款,是限制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是以将来确定事实的到来为内容的附款。这里的期限与法律行为的履行期限是有区别的,履行期限是基于已生效法律行为所负义务的履行所加的时间限制。期限以其作用在决定效力的发生或消灭为 标准可分为始期和终期,以作为内容的事实发生之时是否确定为标准,可分为确定期限与不确定期限。期限的效力在期限到来时,法律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期限到来的效力在于决定附期限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
合同履行是属于双方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履行有关条款的一种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附条件合同的条件也是需要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有关条款来进行认定的,特别是不同的合同条款内容所认定的情况并不相同。
-
居间合同最高收费标准是哪些
律师解析:居间合同最高收费标准可由当事人依法协商确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或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可由委托人根据中介人提供的劳务合理地确定。法律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
-
仓储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律师解析:仓储合同生效的要件分别有:1、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仓储合同是无效的;2、行为主体意思表示真实,因欺诈设立的仓储合同是无效的;3、仓储合同依法成立。在仓储合同生效的基础上,在当事人都已经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
-
要约有效应符合的条件是哪些
律师解析:要约有效应符合的条件: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是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3、要约必须要有订立合同的意图;4、要约的内容必须是具体的和确定的;5、必须要有受拘束的意思表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
-
煤炭运输合同签订流程包括什么
律师解析:煤炭运输合同签订流程如下:1、公司各部门负责起草与本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2、销售部负责审核销售合同的各项技术条款;3、合约部负责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待签合同与审批调整建议的一致性;4、财务部审核合同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