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无因管理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对无因管理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对无因管理的规定
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第九百八十条 管理人管理事务不属于前条规定的情形,但是受益人享有管理利益的,受益人应当在其获得的利益范围内向管理人承担前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一条 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应当采取有利于受益人的方法。中断管理对受益人不利的,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
第九百八十二条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能够通知受益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受益人。管理的事务不需要紧急处理的,应当等待受益人的指示。
第九百八十三条管理结束后,管理人应当向受益人报告管理事务的情况。管理人管理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受益人。
第九百八十四条管理人管理事务经受益人事后追认的,从管理事务开始时起,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但是管理人另有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无因管理的特征是什么?
(一)无因管理有三个法律特征:
1、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2、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他人的利益。
3、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无法律上的义务。
(二)无因管理权利
在无因管理成立后,管理人不得向本人要求支付报酬,但有权要求本人承担下列费用:
1、偿还管理人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主要表现为直接的支出费用。
2、管理人为本人负担必要的债务时,本人应清偿该债务。
3、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遭受损失时,本人负责赔偿。如在灭火过程中导致管理人的西服烧毁。
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
无因管理行为是一种自发性的行为,无因管理人有义务进行适当管理,对于无因管理行为人的合法权益,应及时给予保护。
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他人事务的人称管理人,被他人管理事务的人称本人。通常管理人是债权人,本人是债务人。
无因管理是比较专业方面的一些法律概念,所以很多普通老百姓可能不知道什么叫做无因管理,从字面含义上来理解就是没有任何法律或者是约定的义务就对他人的事务进行管理,这规定在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
-
该如何拟定合伙开厂的合同
律师解析:1、拟定合伙开厂的合同的方式是协商一致,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下列内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
-
民法典中会如何订立合同才能成立
律师解析: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其中合同的订立流程:1、双方针对合同内容进行协商;2、根据协商内容拟定书面合同;3、查验双方的相关证件材料;4、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并各自保存一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
-
如何解决异地签合同
律师解析: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合同的签订。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的事项,受托人会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民法典》...
-
签合同法定代理人什么意思
律师解析:法定代理人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的人,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它主要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的。签合同应该是法定代表人。《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