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储蓄合同纠纷?
储蓄存款是一个普遍意义上较为安全的储蓄方式,在储蓄存款时需要签署储蓄合同,储蓄合同的签署需要注意到许多法律上的规定与细节,一旦出现错误就会在日后产生储蓄合同纠纷,那么如何处理储蓄合同纠纷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如何处理储蓄合同纠纷
信用卡、自动取款机等高科技设备和技术在银行储蓄业务中的运用,极大地提高了银行工作效率,方便了公民办理个人储蓄业务。但是,与之相关的储蓄合同纠纷案件也呈上升趋势,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银行自动取款机程序出现故障;银行储户取款凭证(信用卡、存折)丢失,或私人密码泄露;银行疏于对存折、信用卡真伪的鉴别,致使他人用伪造的存折、信用卡冒领储户存款。
储蓄合同纠纷案件一般存在以下特点:
1、标的额大。个别案件涉及标的金额达数百万元;2.举证难。一旦出现该类纠纷,银行方面一般以储户泄露了个人密码为由要求免除自己责任,让银行承担储户泄露私人密码的举证责任显然也不现实;储户一方一般均以他人冒领了自己的存款为由要求银行承担民事责任,
2、但让储户对他人冒领存款进行举证也不现实。
3、责任分配难。在相同或类似的储蓄合同纠纷案件中,处理结果截然不同,有的判决银行承担全部责任,有的判决储户承担全部责任,有的则判决储户与银行分担责任。
鉴于以上情况,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储蓄合同纠纷案件,并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处理:
1、在合同法分则中增设储蓄合同,使储蓄合同从无名合同转变为有名合同,并明确规定银行与储户之间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责任如何承担;
2、在立法完善之前,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此类案件的举证责任等法律适用进行规范;
3、银行应进一步完善储户取款特别是大额款项程序,确保储户存款安全;要加强对自动取款机等高科技设备运转情况的管理和监控,防止程序出错,确保自动取款机始终处于正确的运行状态。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储蓄合同纠纷的处理应该围绕着双方的权责展开讨论,除此之外应该参考相关法律明文规定,做到知法用法。同时外界的储蓄机构也应不断完善储蓄流程,保护用户财产安全,谨防出错。以上即为储蓄合同纠纷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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