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对公司借款是否合法
股东对公司借款是否合法
1、对于股东出资在前,借款在后的行为,早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给黑龙江省工商管理局的《关于公司股东以借款为名抽回注册资本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的请示的答复》(企指函字【1999】第6号)中就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为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借款方式全额抽回其出资的,应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
2、对于股东借款在前,投资入股在后的行为,2002年4月29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虚假出资认定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2】第97号)解释如下:公司利用本公司的其他银行账户将资金以借款名义借给股东,然后以股东名义作为投资追加注册资本,但实际上,公司未将资金交付给借款的股东,借款的股东也未办理资金转移手续,而是公司将股东所借资金在该公司银行账户之间内部转账,股东本身并未增加任何实际投资。此种行为可以认定为虚假出资行为。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2002年7月25日《关于股东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问题的答复》函告江苏省行政管理局(工商企字【2002】第180号),内容如下: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式的全部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出资方式将有关财产投入到公司后,该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成为公司的财产,公司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公司借款给股东,是公司依法享有其财产所有权的体现,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这种关系属于借贷关系,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司对合法借出的资金依法享有相应的债权,借款的股东依法承担相应的债务。因此,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仅凭股东向公司借款就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缺乏法律依据。如果在借款活动中违反了有关金融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应由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股东对公司借款需要自己结合一定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因为涉及经济犯罪,此类问题的处置是较为敏感的,一旦处理不当就会导致自己的利益遭受损失,除此以外就是所属的企业,有关的股东会在此类问题的处置上进行一定的追究,严重的会触犯刑法。
-
公司成立不到一年能变更法人吗 - 相关法律规定
一、公司成立不到一年能变更法人吗公司成立不到一年,如果公司作出变更法定代表人决议,或者法定代表人出现能担任法人代表情形的,可以变更法人代表。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
-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一、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
-
股份制公司怎样才能清算 -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一、股份制公司怎样才能清算股份有限公司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情形时,可以解散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
-
债务重组怎么样处理
一、债务重组怎么样处理债务重组的处理方式为债权人或债务人按照我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债务人重整,法院认为可以重整的应当裁定重整。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等。《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3债务重组方式包括:(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