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外商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我国股权投资市场中的重要力量,但目前我国尚未有国家层面的关于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专门法律法规,仅有地方性法规出台,尽管股权投资领域向来不是产业指导目录等文件中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资的产业领域,由不同监管机构对私募股权投资领域的不同理解事实上只能按照不同监管机构明文允许的组织形式和程序进行。概括起来,这些形式主要是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外商投资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等形式。
目前具有代表性的地方试点文件包括:
(1)上海于2010年12月颁布的《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
(2)北京于2011年2月颁布的《关于北京市开展股权投资基金及其管理企业做好利用外资工作试点的暂行办法》;
(3)天津于2011年10月颁布的《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及其管理机构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及
(4)深圳市于2012年11月颁布的《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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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缴股权转让可以为零元吗
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净资产核定法、类比法以及其他合理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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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不登记有效吗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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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指股权转让合同对合同双方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即出让人有转让股权,受让人有支付对价的义务,但此时股权仍未发生转移,只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受让人才能真正有效地行使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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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对发起人有哪些要求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个以上的发起人。这是一个最低人数的规定,而对最多人数则没有加以限制,因为这是资本的广泛联合,不限规模,也就不对人数提出上限。2.发起人资格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但其中必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因为所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