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中介买房子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现在专门做房产中介生意的也比较多,我们称之为房产中介,其中主要就是起一个居间作用,联系买卖双方,提供相应的房产服务,然后从中赚取一些手续费,也属于中介费。但找中介买房子也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么找中介买房子需要注意什么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注意事项一:要仔细查清房屋的自然状况和权属情况
购房人在看房时,要注意查看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件原件,在签订买卖合同时,要注意验明身份证、户口簿,以确认卖房人就是产权证书上的房屋所有权人本人。
代人卖房的,必须要有房主本人的授权委托书,最好是经公证过的;有房屋共有人的,最好要见到各位房屋共有人。房屋本身有贷款而且还没还清的,或者有物业、水电、燃气、供暖、网络、电信、有线电视费等费用没缴清的,要与房主协商及时缴清。
建议购房者最好不要购买那些正处于权属纠纷中的房屋,例如继承、析产、离婚财产分割的,或者被抵押、担保、查封的。还有不要轻信中介员工的口头承诺和解释,一切都要以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核实清楚。
注意事项二:签署各种法律文件和合同时要慎重仔细
看房时,不要轻易签署《看房协议》之类的文件;确定要购买卖方的房子时,不要签署《居间中保合同》和《买卖居间合同》之类的三方协议,要单独与卖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合同》。买房人应当运用补充条款与卖房人尽可能细化付款方式、资金划转方式,房屋交付时间,并且明确好逾期的违约责任,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值得引起注意的是,中介公司提供的合同往往是其制定的有利于自己的格式合同,买卖双方要逐条仔细的审查条款内容,对于不合理的地方要及时提出异议,充分利用补充条款、特别约定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合理的规避和防范风险。
对于中介服务费用的组成,买房人应当要求中介公司明示出来,在居间合同中加以详细规定中介公司的义务和责任,尽可能不签署某些中介公司提供的《佣金确认书》之类的文件,以免在法庭上陷入不利地位。
注意事项三:明确约定卖房人和中介公司的义务和责任,合理分配风险
一方面,为防止某些卖房人违背诚信“一房二卖”的情况,可以设法在《买卖合同》中提高违约金的数额,甚至可以约定违约金数额等于“一房二卖”后的差价,或者约定成如果卖方违约,则由卖方赔偿买方已支付的居间费用。
此外,购房人也可以在能力范围内提高交付定金的数额,这些方法都可以加大购房人的违约成本,形成对其违约行为的有效制约。
另一方面,对于中介公司,要督促其诚实、及时、勤勉尽责地完成各个阶段的手续。对每一个环节如网签、缴纳契税、贷款申请、过户,都要及时掌握进度、动态,主动积极与卖主、中介保持联系、加强配合,防止因为这一系列后续手续遇到拖延或者障碍导致买卖合同解约。最好将办理网签、过户规定在居间服务的内容范围之内。
其实委托中介来买卖房子有利也有弊,当事人不能因为给自己带来了便利,就忽略了其中可能出现问题的地点,这样就容易导致自身利益受损。此时需要与房产中介签订相应的合同,这样也是对自身利益进行保护的一种方式,但要注意具体合同的内容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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