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我国国际电信业务市场的正常秩序,给国家通信安全和社会安定造成极大危害,使国家及合法经营的电信企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颁布单位:信息产业部(含邮电部)(已撤销),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
文 号:信部联电[2002]528号
颁布时间:2002-11-06
实施时间:2002-11-06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为了清理整顿国际电信业务市场,保证国家通信安全和社会安定,保障国家和合法经营电信企业利益,维护国际电信业务市场的正常秩序,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对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的违法犯罪活动实施了集中打击,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分子。为了加大打击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违法犯罪活动力度,现通告如下:
一、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业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的违法犯罪活动实施查处。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国际电信业务经营资格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国际电信业务经营活动。否则,一律视为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
三、合法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为非法国际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接入服务。在查处打击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工作中,各地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有责任和义务通过管理制度、技术措施积极开展工作,主动调查线索,发现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情况的,应立即报告当地通信管理局,并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查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四、鼓励各类电信业务经营者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主动检举、揭发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行为和非法经营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和公安厅(局)将相继公布举报电话、通信地址和电子信箱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00二年十一月六日
-
甘肃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
甘肃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甘肃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是为了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保障城乡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建立和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从而制定的法律法...
-
2017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
2017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为加强本市燃气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颁布单位:暂无信息文号:暂无信息颁布时间:暂无信息实施时间:暂无信息时效性:暂无信息效力级别:暂无...
-
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
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已于1997年6月5日经林业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颁布单位:林业部(已变更)文号:林业部令第13号颁布时间:1997-06-15实施时间:1997-06-15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部门规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林木良...
-
万峰林景区保护管理办法
万峰林景区保护管理办法为加强万峰林景区的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风景名胜区条例》《贵州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颁布单位:暂无信息文号:暂无信息颁布时间:暂...
相关文章
- 民政部、公安部、外交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海关总署、民用航空局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 卫生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加强医院经济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
-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意见
- 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和改善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
- 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关于工会兴办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通告
- 国家旅游局、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关于发布《外国政府旅游部门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 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外经贸试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登记暂行办法
- 邮电部、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关于未经批准严禁向通信卫星发送信号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