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武器、弹药罪立案标准
走私罪6.9K
走私武器、弹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较轻”,应予以立案追诉:
(一)走私以压缩气体等非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二支以上不满五支的;
(二)走私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不满二千五百发,或者其他子弹十发以上不满五十发的;
(三)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走私的武器、弹药被用于实施犯罪等情形的;
(四)走私各种口径在六十毫米以下常规炮弹、手榴弹或者枪榴弹等分别或者合计不满五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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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概念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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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废物罪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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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贵重金属罪立案标准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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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核材料罪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附件核出口管制清单第一部分:核材料核材料系指源材料和特种可裂变材料。 其中: 1.源材料系指天然铀、贫化铀和钍,呈金属、合金、化合物或浓缩物形态的上述各种材料。 但不包括: (1)政府确信仅用于非核活动的源材料; (2)在12个月期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