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量刑标准
危害公共卫生罪1.48W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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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非法采集供应血液、血液制品罪的界限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为:(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由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而依法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血站(库)、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构成,自然人不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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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十九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或者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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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境卫生检疫的正常管理活动。我国于1986年12月公布了《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在我国的国际通航的海港和机场所在地,以及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的进出口岸,设立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进出国境的人员和交通工具、行李、货物实施医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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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罪立案标准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三)使用假药、劣药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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