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枪支不报罪司法解释
危害公共安全罪2.31W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公通字[2008]36号)
第六条 [丢失枪支不报案(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
(二)丢失的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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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骗儿童罪
根据《刑法》第262条的规定,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拐骗行为,将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从而使该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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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持船只、汽车罪
劫持船只、汽车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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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的认定
认定本罪,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佈的;2.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文字、符号、图形、口号、微章的服饰标志的;3.其他强制他人穿戴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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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