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概念
危害公共安全罪1.07W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企业、工厂、矿山等单位的领导者、指挥者、调度者等在明知确实存在危险或者已经违章,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国家、企业的财产安全没有保证,继续生产会发生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仍然不顾相关法律规定,以解雇、减薪以及其他威胁,强行命令或者胁迫下属进行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严重财产损失的行为。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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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爆炸罪立案标准
由于过失引起爆炸,使不特定的多人伤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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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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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从“明知校舍、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的规定来看,本罪的行为方式只能是不作为,由于要认定不作为行为构成犯罪必须以行为人负有某种法律要求履行作为的义务为前提,而担负对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存在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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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概念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制造、买卖、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