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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立案标准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9.83K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有害细菌的;
(二) 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其他污染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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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产品的制造者(含产品的加工者),销售者即产品的批量或零散经销售卖者(含产品的直销者)。至于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主观要件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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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立案标准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二)其他使生产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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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劣药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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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单位犯罪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