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司法解释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五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 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 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国有电信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电信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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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恶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以本罪论。(二)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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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量刑标准
1、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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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量刑标准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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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注册资本罪概念
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单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