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是否具备严重情节。如果情节严重,应依法认定为构成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而对于情节没有达到严重程度的,则不以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对于不构成招收公务员的徇私舞弊犯罪的招收公务员徇私舞弊行为,根据《国家公务员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对主要的或者直接负责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对不构成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的招收学生徇私舞弊行为,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行政处分。因此,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在于是否情节严重。
二、情节严重的认定
应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加以确定。高检院上述司法解释的第二条(三十二)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徇私情、私利,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变造人事档案、考试成绩等,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的;
2、徇私情、私利,三次以上或一次招收三名以上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的;
3、因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导致被排挤的合格人员或者其亲属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
4、因徇私舞弊招收不合的公务员、学生,导致该项招收工作重新进行的;
5、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据此规定,有上列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为情节严重。
-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量刑标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立案标准
《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有关部门查禁犯罪活动的部署、人员、措施、时间、地点等情况的;2、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提供交通工具、...
-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二、渎职犯罪案件(九)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第401条)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
-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认定
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的动植物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