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仲裁机构确认的调解协议能反悔吗
仲裁律师解答1.67W
人社部、中央综治办《关于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53号)中规定:
“对当事人双方提出的审查调解协议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对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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