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监督程序如何启动
一、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一)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审、指令下级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决定本院再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具体来讲有这样3个条件要求:
1、只能是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才能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2、生效判决的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的分工是这样的,判决确有错误首先由院长认定,院长认为确有错误,提交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根据院长的提交,对案件进行讨论,以决定是否确有错误,是否需要提起审判监督程序,那么简单说,院长有发现权,有提交权但没有最终决定权,审判委员会没有直接对案件进行讨论的权力,但审判委员会有决定权。
3、审判委员会经过讨论认为确有错误需要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加以纠正,只能够作出本院再审的决定,不能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因为按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原来是一审就按一审程序,原来是二审就按二审程序,所以如果允许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就会发生一审法院按二审程序审理案件的荒谬现象。
二、检察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三、当事人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形如下:
(一)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对于不予受理的、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
(四)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人民法院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申请,予以驳回。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199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200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申请,予以驳回。
-
扰民报警警察怎么解决
律师解析: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会给予警告或者罚款。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
反诉提出时间最新规定
律师解析:1、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提出时间为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2、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的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3、反诉应该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
-
欠款诉讼流程及准备材料
律师解析:1、写一份民事起诉状,写明借贷双方的具体借款数额、借款理由、时间发展经过以及被告人的下落情况;2、证明债务人欠款的相关证据,如:欠条、借款协议书、银行取款、转账记录、借款时聊天记录或录音以及其他有证明力的书面证据、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材...
-
法院传票会电话通知吗
律师解答:不会。律师解析:不会。一般情况下,法院传票不会电话通知,而是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件送达、公告送达和委托送达的方式送达。人民法院对于传票的送达有着明确的规定,必需要保证当事人能够收到传票并留存相关送达的证据。但相关法律也规定了,简易程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