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医疗是追医生的责任吗?
一、过度医疗是追医生的责任吗?
过度医疗不一定追医生的责任。超越治疗价值和范围的多余方式就是过度医疗,与此次疾病无关的、治疗效果不明显或不确定的,甚至使用了不是治疗这种病的检查和药品也都属于过度医疗。从医疗服务的本质上讲,这些行为是有违医学道德规范的。但是,过度医疗的责任不仅仅在于医院与医生,还在于政府,在于患者及其家属等等,它是多方共同作用的结果。
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或者在治疗过程中,不恰当、不规范甚至不道德,脱离病人病情实际而进行的检查、治疗等医疗行为。简而言之过度医疗是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诊断和治疗的行为,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医疗不是诊治病情所需,起码不是诊治病情完全所需。过度医疗是与道德相违背的,是法律以及相关制度所被禁止的。
二、怎么尽量避免过度医疗
第一,政府要明白医疗服务的属性,尤其是政府办的医院如何更好地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从政府管理层面来说,过度医疗的根源就是政府实际投入不足,把公立医院推向市场,使得公立医院在市场上奔跑。公立医院要体现公益属性,政府部门就必须在财政投入上给予公立医院足够的支持,尤其是在基本建设与维修、大型设备购置以及退休人员的工资、人才培养等方面。公立医院没有了经济上的后顾之忧才能“轻装上阵”,才不用老想着从老百姓身上捞钱,也才不会出现医生开“大处方”、拿回扣、过度检查和过度治疗等等一系列过度医疗的问题。
第二,完善监管体制和医疗服务体系。目前我们的监管体系非常无力,行业组织的自律与自治体系基本空白,行业并没有建立绝对的专业自治的权威,不足以维护自身的专业话语权,而且也不足以惩罚业内的恶劣行为。因此,要尽量减少行政干预,放开诸多管制,让行业和专业自理、自制、自足、自律,从而规范医疗行为。
第三,改革医生薪酬体系。目前,我们责怪医院和医生的方式过于偏激和表面化,仅仅强调加强医德建设是远远不够的。“签订红包协议”不仅很伤害行业自尊,而且根本就是一种懒政。目前正在推行的医生多点执业是一个很好的时机,我们可以通过改革支付方式来体现医生的劳动价值,使医疗下沉、医生下沉,减少不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四,加强医学科普教育,增强全民健康素养,形成尊重和敬畏生命和尊重医生的社会风气。
第五,规范媒体广告宣传,尤其是要进一步严格控制医疗广告,甚至效仿国外的做法,严禁公共媒体的医疗和医药广告。
过度医疗显然不是一种好的现象,违背了医学的道德规范,需要尽量避免过度医疗的发生,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加强医学科的普及教育,增强全民的健康素养,规范广告还有媒体的宣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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