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行政给付有哪些形式
一、国家的行政给付有哪些形式
行政给付的主要形式:
1.抚恤金。这是最为常见的一种行政给付形式。一般包括对特定牺牲、病故人员的家属的抚恤金、残疾抚恤金以及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费、退伍军人安置费等。
2.特定人员离退休金。这里指由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离休金或退休金和有关补贴。
3.社会救济、福利金。这里包括农村社会救济,城镇社会救济,精简退职老弱病残职工救济以及对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经费资助。
4.自然灾害救济金及救济物资。这里包括生活救济费和救济物资、安置抢救转移费及物资援助等。
5.社会养老保险金等。
二、行政给付的特征是什么
(一)行政给付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为条件
也就是说,行政相对人要获得相关的物质帮助,必须事先向有权实施一定给付行为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即使是在自然灾难等特殊条件之下的行政给付行为,一般也需要行政相对人在领取救济物资时办理一定的手续,这些手续可以视为一种补办的行政给付申请。
(二)行政给付是一种行政行为
行政给付的主体一般是行政机关,但是也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行政给付的方式逐步趋向多样化。在许多领域内,行政给付并不是由行政机关直接实施,而是由行政机关拨出专门的款项,支持某些社会福利组织或社会公益事业单位来实施。只要这种给付行为有特定的法律依据,它就仍然属于一种行政行为。
(三)行政给付的内容是赋予行政相对人以一定的物质帮助权益
我国行政法学界通说认为,行政给付的内容是行政机关给与行政相对人一定的物质利益,这种物质利益表现为一定的金钱、物品等实物。实际上,行政给付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它的内容主要是赋予行政相对人一定的物质帮助权益。至于行政主体所为的给与行政相对人一定事物的行为,只是对该行政给付行为的执行行为,在性质上属于行政事实行为。
(四)行政给付的对象是处于某种特殊状态之下的行政相对人
究竟何种特殊状态之下的行政相对人可以成为行政给付行为的对象,必须由规范性法律文件作出明确的规定。因为行政给付的基础是国家的财税收入,国家机关的一切财政收支必须依法进行,而不得随意支配。
最后,行政给付是行政物质上的帮助,只有满足行政给付的条件才能申请国家的行政给付。行政给付的政策不仅体现了国家惠民的政策同时也代表了国家对社会弱势群体的重视。
-
轻微罪一般判刑多久2022?
律师解析:一、可依法进行和解,不会被判刑,但要根据具体情节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二、构成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要依据所犯罪名、嫌疑人年龄等因素确定要判处多少年,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
-
个人在家开辅导班犯法吗
律师解析:不犯法,家教是一种民事行为,中国法律对此没有相关规定。家教的聘请方与老师之间如果有合同的话,在私人家教违反了合同上的规定那就算犯法了。当然开办个人补习班必须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学许可证,补习班的授课教师需要有教师资格证,这样才是合法的。当...
-
露天焚烧秸秆惩罚依据
律师解析: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对违法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人会处以500元到2000元不等的罚款,并责令行为人改正。根据我国《森林法》的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造成森林、树木毁坏的,要求补种毁坏棵树的一倍到三倍的树木并处罚款,罚款根据被毁坏的树木价...
-
行政强制措施的特点
律师解析:强制的本意是凭借手中的力量,迫使他人作既定的服从行政强制措施的定义,其基本含义以及行政强制措施与相关概念的比较辩析中,行政强制措施至少具有:具体性、强制性、限制性、预防性、临时性、应急性、非制裁性、独立性和从属性相结合、法律性与可诉性等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