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黄案件一般怎么定性
涉黄案件认定,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
容留,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提供场所,是指行为人安排专供他人卖淫的处所或者其他指定的地方。比如在行为人的长期居住地、暂时租住的房屋或者采取欺骗手段借得的亲朋好友的住居以及其他地点和处所。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场所,不只仅仅限于房屋,其他诸如汽车、船舶等交通工具亦可作为提供的场所。这里的提供其他便利,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需要的物品、用具及其他一些条件,如为他人卖淫把风望哨等。至于行为人的容留行为是主动实施,还是应卖淫者或嫖客之请实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容留的时限长短,有无获利,也非所问。
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绍,如单纯地向卖淫者提供信息,由卖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双方互殴一方轻伤如何判
律师解答:判故意伤害罪。律师解析:双方互殴,如果造成了一方轻伤,另一方的行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受害方,既是受害人,同时也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因此,依法给予治安行政处罚,这是合理的。对于造成的民事损失,应相互...
-
贩毒2公斤怎么判刑
律师解析:贩毒2公斤可能会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需要根据犯罪的实际情况分析。法律规定,走私、出售、运输、制造鸦片达到一公斤以上、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
-
不叫罚金会影响减刑吗
不影响,可以减刑。处罚罚金的目的:法院让你在判决之前先交罚金,首先是要保证罚金的执行率,另一方面是要看你的悔罪态度,有没有对法律的敬畏。如果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不主动缴纳罚金,法院应当强制追缴。如果当时无力缴纳或者隐匿财产不予缴纳,法院什么时候发现有可供执...
-
偷盗拘留对面写了谅解书还会判刑吗
律师解析:会的,盗窃写了谅解书也要被判刑。获得谅解书只是可以减轻处罚,并不是可以免除处罚。获得受害人谅解的,法院可以酌情比照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减轻量刑,但这不是法定减轻处罚的情形。该行为构成盗窃罪,取得谅解书仍然要坐牢。行为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