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其中原料血浆是指由单采血浆站采集的专用于血液制品生产原料的血浆。所谓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具体而言它是指将人的血液自供者采出后,用适当方法将其不同成分单个分离制成的各种制剂,从而能按不同需要输送给病人或作其他用途。血液制品主要包括人血丙种蛋球白、人胎盘血蛋白、人胎血丙种球蛋白、冻干健康血浆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凡层含义:
1、必须有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客观上还必须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易言之,行为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只有与他人人体健康足以受到侵害的危险状态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能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单位则不能构成本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既可以由依法成立的血站、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工作人员所为,也可以由不具备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所为。但是,由于本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不能由单位构成,因而对于不具有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资格的单位所从事的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只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违反有关操作规定,或者明知自己没有资格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仍决意为之。
二、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规定的判刑标准最重是无期徒刑,因为非法供应血液制品可能造成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比如造成多人感染了艾滋病病毒,那对受害者来讲,这种后果是终身无法弥补的。
-
什么是帮信罪?
信息网络可以做的事情是非常多的,信息网络发明以来,已经大大改变了人类的工作和生活习惯。现代人类的工作和生活基本上离不开网络,而很多不法分子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那么帮信罪是怎样的?现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帮信罪是什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
犯罪中止有罪吗
犯罪中止是会构成犯罪的。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
-
变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一、变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依据《刑法》规定第一百七十四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
-
构成战时自伤罪判多久?
在战斗时,军人应该视死如归,勇敢作战。而有的军人贪生怕死,在战时为了逃避责任,宁可采取自伤方式退出战斗。这些行为严重违背军人天职、不仅会受到道德谴责,严重者还构成犯罪,当事人要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构成战时自伤罪判多久?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小编是怎么说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