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关于信用卡诈骗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刑法中关于信用卡诈骗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信用卡诈骗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任何认定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情节是否严重?
第五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对于那些依法获得信用卡的公民,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之中,是需要遵守相关规定的,不得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而故意恶意透支信用卡,否则一旦透支的额度超过一万元,该信用卡持有人就涉嫌犯了信用卡诈骗罪。
-
多次非访能定寻衅滋事是什么?
我们大家都知道,寻衅滋事是从流氓罪中分离出来的,愿意就是,近几年来扰乱社会秩序的非法行为太多,但是法律并没有明细的解释,所以有关部门才会将寻衅滋事单独列出来,给非法分子警告,非访,就是非正常访问的意思,那么,多次非访能定寻衅滋事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
非法集资什么部门管 - 有什么特点?
随着金融市场的飞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理财平台搞非法集资的案件时有发生,给不少人都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近年来,国家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人民群众遭遇非法集资后,应该知道如何维权。那么,非法集资什么部门管?下面我们来看看小编给出的这篇文章...
-
律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如何辩护
一、律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如何辩护律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辩护一般是从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来辩护,具体辩护方式要看犯罪人分子的犯罪情节是否严重,以及犯罪的动机、犯罪目的、对社会和他人造成的影响等方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
-
认定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一、认定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后会被怎样判刑?认定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后的量刑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条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