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抢夺罪量刑标准
与抢劫罪相比,抢夺罪的暴力行为往往针对的是财物,而暴力程度也没有抢劫罪那么严重,同样的在量刑处罚上面,也就没有抢劫罪的量刑重。我国法律中对抢夺罪的量刑作出了规定,但各个地区的情况可能不太一样,下面本站小编带来重庆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具体内容,供你参考。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确定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犯罪“数额较大”起点一千五百元标准的,在拘役五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犯罪“数额较大”起点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拘役五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5)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6)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7)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8)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9)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10)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夺数额、次数、手段、致人伤害后果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抢夺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包括起点数额为一般数额50%的),每增加一千五百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至二个月刑期;
(3)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确定。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犯罪“数额巨大”起点五万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抢夺公私财物,导致一人重伤,或者导致他人自杀,或者达到犯罪“数额较巨大”起点标准的50%,且具有第1条第3款第(3)至(10)项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其他严重情节”,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夺数额、次数、手段、致人伤害后果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刑罚量:
(1)数额每增加三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至二个月刑期;
(3)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4)每增加重伤一人或者自杀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的刑期;
(5)具有可以认定为“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6)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确定。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犯罪“数额特别巨大”起点三十万元的,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抢夺公私财物,导致他人死亡的,或者达到犯罪“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且具有第1条第3款第(3)至(10)项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夺数额、次数、手段、致人伤害后果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刑罚量:
(1)抢夺数额每增加2万元,增加一个月;
(2)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至二个月刑期;
(3)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4)每增加死亡一人,增加二年至三年的刑期;
(5)具有可以认定为“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6)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4.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具有第1条第3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已确定为构成要件事实的除外),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每增加一种情形,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2)为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而敲诈勒索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基准刑的基础上减少刑期:
(1)在案发前自动归还被害人财物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2)确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抢夺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3)具有其他可以从轻处罚情形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6.需要说明的问题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免予刑事处罚: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谅解的;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看完以上内容后,我们知道重庆市关于抢夺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其实以上内容,也仅仅是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之上进行了细化规定。当然这必须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作出。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本站的在线律师
-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不是是越少事越小
一、取保候审保证金是不是是越少事越小取保候审保证金不一定是越少事越小。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中华人民...
-
新刑法对失火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新刑法对失火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新刑法对失火罪既遂的处罚标准如下:失火罪既遂,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
-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标准
一、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标准1、犯本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
-
盗窃罪判刑12年一般几年出狱?
一、盗窃罪判刑12年一般几年出狱?盗窃罪判刑12年一般10年左右时间出狱,盗窃罪法院立案后大概就是需要几个月左右时间开庭,盗窃罪一般5个月左右开庭。具体如下:1、因盗窃被拘留一般是14天,最长37天;2、批捕进入侦查阶段一般2个月,最长7个月;3、移送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