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提起司法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一、能提起司法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能提起司法鉴定的情形主要是审理案件查明事实,需要聘请或指派专家利用专门知识和手段,对各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人体损伤与机能、工程质量、会计资料等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不为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要的,法官不得随意启动司法鉴定程序。
其次,法官从严把握依职权启动司法鉴定程序。依照《证据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当事人申请鉴定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的规定,司法鉴定一般都由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申请。该法对法官能够依职权启动司法鉴定的具体程序未作规定,所以,在当事人不申请司法鉴定的情况下,法官一般不轻易依职权启动司法鉴定程序,而是通过适用举证规则或认证规则对所涉案件事实进行综合判定。
再次,尽量避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启动司法鉴定,而以其他方式查明案件事实。比如,对于当事人自认的或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或运用一般生活常识、逻辑推理或其他途径能够查明案件事实的,即使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也不必要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即可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
再再次,审慎把握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的事项。其一,依照《证据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的事项必须属于其依法有责任举证证明的待证事实。其二,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的事项或对象,必须与案件争议焦点有关,换言之,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不能脱离他们之间有关案件事实的争点,以免出现鉴定意见因与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不符而不被法官所采用。其三,法官经审查后认为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的事项确有必要进行鉴定的,才可以准许。其四,法官在决定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前最好向鉴定机构咨询。如果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的事项出于鉴定机构仪器设备的先进程度和鉴定人员的技术经验水平等方面的原因造成鉴定意见难以作出的,或提供的鉴定意见容易产生争议的,不应准许当事人的鉴定申请。
最后,当事人申请重新司法鉴定的事项,存在《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所规定的“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等四种情形之一的,法官才准许启动重新司法鉴定程序。如果鉴定意见仅仅有缺陷,且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则依照该条第二款的规定,不得启动重新司法鉴定程序。为防止无休止的重复司法鉴定,应对申请重新司法鉴定启动次数有所限制,一般把握以两次为限。
司法鉴定的环节在诉讼的过程中并不是必需的,只有特殊的情节以及当事人和法官的要求下才可以启动,也是为了避免当事人为了拖延诉讼的时间而多次反复提起申请导致资源被无故浪费,就必须设定鉴定的提起严格要求,在满足的条件下才具备资格。
-
司法鉴定可计入办案期限吗
一、司法鉴定可计入办案期限吗处理精神病司法鉴定外大部分的司法鉴定都计入办案期限第一百二十二条(精神病鉴定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六机关实施规定,》第33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
-
聊城市司法鉴定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总所周知,在诸多的刑事案件或民事诉讼案件中,不管是什么官司,都需要证据作为最关键的一环,那么就需要司法鉴定这一客观公正的手续,我们作为当事人必须要全力配合这些工作,那么聊城市司法鉴定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呢?一、鉴定的受理(一)初审----由鉴定人负责——核对委托...
-
鉴定费由谁承担
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因此本案原告鉴定费用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
-
司法鉴定指的什么 - 其内涵是什么?
司法鉴定在诉讼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当我们遇到相关问题的时候,或者即使现在我们并没有遇到有关司法鉴定的情况,我们对司法鉴定的概念操作过程涉及的有关事项都是需要了解掌握一些的,那么我们首先从司法鉴定指的什么入手。一、定义及介绍司法鉴定是指诉讼中,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