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警校学生盗窃国家赔偿怎么申请?
国家赔偿在现在社会已经习以为常,最常见的就是因为有关机关的利用职权错判的错案冤案,给当事人的身心财产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因此按照规定应该给受害者一定的国家赔偿,下面本站小编以南宁警校学生盗窃国家赔偿怎么申请为例,为大家讲解一下,国家赔偿申请的相关事宜。
一、南宁警校学生盗窃国家赔偿
1、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侦查机关“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2、虽然法院认定警方存在“非法收集证据”行为,韦德聪也有人证及体检表作为物证,但受伤情况并不严重,因此即便获得国家赔偿,数额也较为有限。
二、申请国家赔偿程序
受理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
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
申请书
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时,应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国家赔偿法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3、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审理程序
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规定明确,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可组织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协商。
2、最高法赔偿办负责人称,实践中,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之间通过协商解决赔偿争议,或是在赔偿委员会组织下,通过协商解决赔偿争议的情况并不少见。尤其是对损害事实难以查清的案件。实践证明,通过协商解决赔偿争议,可提高办案效率,为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提供平等对话、友好商谈的机会,利于社会稳定。
3、因此,规定明确赔偿委员会可组织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进行协商。如达成协议,赔偿委员会审查确认后应当制作国家赔偿决定书。同时明确,赔偿委员会组织协商应当遵循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一方或者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赔偿委员会应及时作出决定。
按照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南宁警校学生盗窃国家赔偿是可以申请的,但是有可能赔偿的数额有限的,但是不妨碍申请国家赔偿,南宁警校学生盗窃申请国家赔偿,先要向有关机构申请,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要写清楚明白,而且一定要基于事实的基础上写,可以杜撰。
-
我国国家赔偿的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目前我国的法制建设还是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的,就好比国家赔偿法,自95年出台以后目前为止并没有对其做出一些新的调整,其实在国家赔偿法当中其实有很多细节性的规定都是比较模糊的。在申请国家赔偿的过程本身就非常困难的情景之下,当事人一定要知道,我国国家赔偿的...
-
国家赔偿案件案由的规定是什么?
对国家赔偿案件案由规定如下:一、违法刑事拘留赔偿(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
-
申请国家赔偿前提条件是什么?
国家有关机关也不一定在任何情况下做出的决定都是绝对正确的,因此才通过相关立法来确保国家机关和我国公民之间的监督权力是相互的。也就是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在行使职权时依法做出某种处罚结果,与之相对的就是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不过申请国家赔偿当然...
-
申请国家赔偿不予受理怎么办?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部门滥用权力,强拆的事情时有发生,对于给公民造成的伤害,国家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国家赔偿要求,有时候,当事人会受到不予受理通知书。那么申请国家赔偿不予受理怎么办?接下来小编给大家讲解下这方面的知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