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案的质证程序是怎样的?
公民的合法权益遭到国家机关损害后,其能够托付代理人提出国家补偿。人民补偿委员会是专门处理国家补偿案子的部分,当无法经过书面审理处理补偿事宜的时分,委员会要安排恳求人及补偿义务机关进行质证。那么国家赔偿案的质证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咱们一同跟从小编详细了解下吧。
一、国家赔偿案质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赔偿委员会应当指定审判员组织质证,并在质证三日前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其他质证参与人。必要时,赔偿委员会可以通知赔偿义务机关实施原职权行为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到场接受询问。赔偿委员会决定公开质证的,应当在质证三日前公告案由,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名称,以及质证的时间、地点。
质证开始前,由书记员查明质证参与人是否到场,宣布质证纪律。质证开始时,由主持质证的审判员核对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宣布案由,宣布审判员、书记员名单,向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告知质证权利义务以及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质证一般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分别陈述,复议机关进行说明;
2、审判员归纳争议焦点;
3、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分别出示证据,发表意见;
4、询问参加质证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
5、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就争议的事项进行质询和辩论;
6、审判员宣布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认识一致的事实和证据;
7、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最后陈述意见。
二、哪些情形需要对国家赔偿案件进行质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书面审理不能解决的,赔偿委员会可以组织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进行质证:
1、对侵权事实、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有争议的;
2、对是否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争议的;
3、对赔偿方式、赔偿项目或者赔偿数额有争议的;
4、赔偿委员会认为应当质证的其他情形。
三、延期质证的情况包括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质证:
1、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质证的;
2、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是否回避的决定不能在短时间内作出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场,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补偿委员会受理当事人的补偿恳求后,为了更好处理案子,会安排进行国家补偿案质证。委员会要提早三天告诉到恳求人及补偿义务机关,奉告质证时刻和地址。在质证过程中,依照两边别离陈述、出示依据材料、问询证人、两边就争议部分进行争辩,做最终陈述等次序进行。当一方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质证的,能够延期质证期限。
-
刑事拘留释放能否申请国家赔偿
在刑事拘留之后,发现所抓的犯人没有构成犯罪的行为,检察机关不予起诉或者公安机关撤销了立案,但此时此刻已经对犯人本身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刑事拘留非一般拘留,可能会对犯人生活本身造成很大影响。所以,当事人可以根据国家赔偿法,依法申请相关的国家赔偿。比如,有这样一...
-
刑事国家赔偿违法确认是否要首先进行?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刑事和解">刑事和解刑事谅解书">刑事谅解书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管辖">刑事案件管辖刑事诉讼">刑事诉讼大家对于国家赔偿可能并不是特别的熟悉,但是多多少少都会听说过。之所以会进行国家赔...
-
申请国家赔偿不予受理怎么办?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部门滥用权力,强拆的事情时有发生,对于给公民造成的伤害,国家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国家赔偿要求,有时候,当事人会受到不予受理通知书。那么申请国家赔偿不予受理怎么办?接下来小编给大家讲解下这方面的知识。一、...
-
检察院国家赔偿的申诉委托律师的费用是多少
一、检察院国家赔偿的申诉委托律师的费用是多少?申请国家赔偿聘请律师的费用不是法定的,和以下因素有关:(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五)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