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调查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为您推荐】镇海区律师 隆昌县律师 中宁县律师 诸城市律师 蓬安县律师 丰县律师 乐昌市律师 宜宾县律师
总所周知,证据是法院处理案件的前提条件,必须遵循主客观统一,在调查的过程中更要遵循证据调查的基本原则,如依法取证原则等,保障证据的真实性。下面,由本站为您介绍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
证据调查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取证原则。调查取证要依法进行,应当遵守法定程序,采取法定方式,符合法定形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均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未经批准进入他人住宅属严重侵权和违反法定程序,非法安装***、监视器也属严重侵权行为。但在公众场合以隐秘拍摄、隐秘录音方式取证,一般不认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做询问调查笔录上要注意避免让人认为存在诱供、胁迫嫌疑。很多法官对诱供问题非常敏感。
(二)及时取证原则。调查取证要及时进行,发案后应当及时询问当事人、证人,及时收集其他证据,及时固定证据保全证据。一方面,社会生活不断发展变化,证据本身有自然灭失、损毁的可能;另一方面,趋利避害是人之常情,任何当事人都有串供或隐瞒、销毁、伪造变造证据甚至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可能。因此,及时取证非常必要。
(三)全面取证原则。首先,除依法无需举证证明的事实外,执法机关认定的所有事实,都应当有必要且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由于行政诉讼中实行被告举证原则,因此执法机关必须全面取证。其次,调查取证中执法机关既要收集涉嫌违法的当事人有违法行为、有从重处罚情节的证据,也要收集该涉嫌违法的当事人无违法行为、无需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以及有法定的免罚或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证据,确保行政处罚公平公正。第三,证据的种类要全面,只要是能反映案情的客观事实材料,都应尽量收集。不能仅凭当事人口供为证,要尽量收集现场检查笔录、物证、书证、鉴定结论、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四)顺查与逆推相结合原则。实施行政处罚应根据调查核实的证据确定案件的性质并作出处罚决定。但在具体调查取证过程中,可采取顺查与逆推相结合的原则,有目的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调查取证。首先根据初步掌握的证据,尽量准确地推定出当事人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即顺查。再以此为中心,从其涉嫌的违法行为的主客观要件出发,逆向推理出可能存在的能证明该案事实的证据材料,有目的、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调查取证,并及时根据新的证据调整对当事人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的推定。
(五)合理运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行政诉讼中实行被告举证原则,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全面取证。但是,如果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行政处罚当事人应当对有关情况提供自己无过错或无责任的证据时,则应当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综上所述,相信您对证据调查所应遵循的各项基本原则有了全面,系统化的了解。只有遵循证据调查的基本原则才能提高办案效率,保障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更是对证据调查过程中扫除障碍提供了保障。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苏州律师。
-
民事案件证据不足法院怎么判赔钱吗?
一、民事案件证据不足法院怎么判赔钱吗?法院可以以证据不足为由,裁定驳回起诉,并且证据不足所带来的不利后果是由负责举证的人来承担的。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非常关键的。在起诉前,起诉人应当掌握充足的可以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因为如果证据不足败诉的几率会很...
-
信用卡诈骗罪如何质证
律师解析:1、当事人及代理人,收到对方的证据后,应当紧密沟通,围绕证据的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认真分析,形成基本的质证观点。2、要逐一对对方的证据提出的质证意见,形成文字,类似于我们的证据清单一样,以便开庭过程中有所准备,在庭审后可以根据庭审情况的变...
-
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是怎样的
不管是在哪一类诉讼当中,在证据类型里面其实都是包括有证人证言的,但不是说针对每个具体的案件都会有证人证言,如果本身就不存在证人,自然也就不存在证言了。而一般在开庭的时候都是需要证人出庭作证的,对此我国也有相应的规定。那么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有哪些?请跟...
-
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举证期限是多长?
民事普通程序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