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是什么?
一、 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是什么?
1、提起的主体不同。诉讼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则只能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依职权主动采取该措施。
2、保全的前提条件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的前提是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有可能是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形;而诉前财产保全的前提是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3、是否必须提供担保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人不是必须提供担保,只有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的时候,提供担保才成为必备条件;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4、裁定时间不同。对诉讼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在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对于情况不紧急的,可以适当延长做出裁定的时间;而对于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必须在接受申请后48小时内做出裁定,不能擅自延长时间。
5、保全措施解除原因不同。诉讼财产保全以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为解除保全的法定原因,即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而诉前财产保全则以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作为解除保全的法定原因。
二、诉前财产保全的特点
1、诉前财产保全具有快速、及时、简便特点。民诉法规定对准予诉前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这一措施的快速实施,可以更完整地避免利害关系人因纠纷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2、诉前财产保全在适用效力上同诉讼保全一样具有国家强制性。任何义务主体对人民法院制作的针对其财产的诉前保全裁定,都负有必须履行的责任,否则应受法律制裁。
3、诉前财产保全效力具有可变性和延续性。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被裁准后,就起诉或不起诉有选择的权利。申请人若在裁定送达后三十日内未起诉,人民法院将解除保全,裁定效力终止;诉前保全裁定的效力也可因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终止;还可因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原申请人在诉讼中撤诉获准、实施诉前保全错误、申请人死亡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等原因而终止。如果申请人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保全裁定在受理法院继续有效。
诉前财产保全的相关情况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当事人在涉及到相关财产的保全处理时,需要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司法机关提出,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则可以涉及到违法行为,需要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民事诉讼法证人作证有哪些规定?
众所周知,证据是案件受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人证则是各类证据中比较特殊的一种,它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证据,必须在一定的条件具备时才能得以使用。那么,在具体的案件受理环节,民事诉讼法证人作证究竟怎么样才可以成功被采纳,其中又会有哪些规定不为人们所熟悉呢?接...
-
起诉后撤诉不中断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一、起诉后撤诉不中断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起诉后申请撤诉诉讼时效是需要中断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
-
民事二审终审判决不服怎么办?
一、民事二审终审判决不服怎么办?民事二审终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申请抗诉处理,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
法院起诉费用的标准有哪些
我国是一个法制的国家,推行的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法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在实践中,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时通过诉讼来解决。也需要支付一定的法律费用,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法院起诉费用的标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一、法院起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