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34条内容是什么?
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34条内容是什么?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人员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根据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为其指定新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有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前款规定的有关人员和组织包括: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员,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有关人员和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监护人资格申请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二、详细介绍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亲属;⑤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4、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我国的未成年人以及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是无法对自己的人身和财产进行负责,所以国家也是规定了此类人群必须要有监护人进行监护,同时也会在法律中规范监护人的具体职责,如果原先的监护人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时,也是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撤销或者更改监护人。
-
民法总则中民事责任的法条都是怎么规定的
每个成年人的民事责任在某种程度上跟社会责任都是相得益彰的,而且就算是未成年人到了一定的年纪以后民事责任也只是有所限制的,当然,从广义上来讲民事责任是一种法律称谓,通过民法典当中对民事责任的详细规定,来保障民事权利可以被民事责任所制约和保护。那么,民法典...
-
民法总则规定代理人的法条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民法总则》相应废止。提到代理人,相信大家应该有一个大概的了解。比如说涉及到民事案件或者是刑事案件当中的时候,自己的案件交给谁全权代理,那么这个人就称之为代理人。代理人是有着自己的工作准则的,并且代理人的权利也受到法律...
-
民法总则人格权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人格权是如何规定的?目前《民法典》草案民事权利里第109条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同时在第110条列举了自然人享有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
-
该如何理解民法典与个人合伙的规定?
一、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2、特征(1)个人合伙是两个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