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赔偿金按定残之日计算还是受伤之日起进行计算?
一、残疾赔偿金按定残之日计算还是受伤之日起进行计算?
从定残之日起进行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残疾赔偿金的相关条款?
1、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6条:“侵害他人身体致使其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生活补助费一般应补足到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对此也仅作简要地规定。
3、2002年9月1日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对住院残疾生活补助费赔偿也作了规定,即“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4、《国家赔偿法》中是以残疾赔偿金的形式对残疾受害人劳动能力的部分或者全部丧失而导致收入丧失或减少进行赔偿。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对因受人身损害残疾的受害人的赔偿,不再沿用“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的称谓,而是称之为“残疾赔偿金”。
注:这一称谓更为准确,更能体现对残疾受害人进行赔偿的性质所在。对残疾受害人的赔偿正是对残疾受害人这部分损失的赔偿,称之为残疾赔偿金是比较恰当的,也能使残疾受害人的损害获得比较合理的填补,弥补其因身体残疾所受到的损失。而称之为残废者生活补助费,则体现不出来对残疾受害人的赔偿,让人感到是一种补助,而且在计算上以居民平均生活费为计算标准,无法起到填补残疾受害人损害的功能。
综合上面所说的,残疾赔偿金一般都是赔偿义务人给受害者的;但对于赔偿金的计算一般是哪一天确定了等级就会从哪一天开始计算年限,对于年龄越小的,那么所得到的赔偿金额就会越多,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办理,先鉴定等级后来进行申请赔偿。
-
残疾赔偿金适用办法的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
一、残疾赔偿金适用办法的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
脚手架坍塌砸伤行人如何处理?
一、脚手架坍塌砸伤行人如何处理?脚手架坍塌砸伤行人在侵权法上属于物件致人损害,物件致人损害主要包括人工构筑物致损,堆放物致损和树木折断致损三类情形,其责任承担形式要根据具体情形作分析,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人工构筑物致害责任。这种责任也叫做公共营造...
-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权衡是怎样的?
审判实务中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把握:1、分清合同性质、类别适用违约精神损害的合同类型主要是消费合同、服务合同,合同主要涉及人身,因违约导致相对人人身权遭受重大损害,因人身所受伤害带来心灵上的创伤或精神上的痛苦,具体总结如下:①人身权利受损产生的精神利...
-
犯罪实行行为的着手的理解是怎么样的?
犯罪,是具有社会影响性的一个行为,犯罪,那么就会有行为人和受害人,对于罪犯应当根据规定处以刑事处罚,生活中经常会有犯罪的行为发生,所以就涉及到犯罪实行行为的着手的内容,有多种观点,包括客观说,主观说等,着手实施行为就是犯罪的既遂。下面本站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