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法院侵害名誉权应该到哪个法院
一、起诉法院侵害名誉权应该到哪个法院
1993年8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名誉权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侵犯名誉权的认定
(一)、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
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可以称之为“以事生非”。
所谓诽谤,是指捏造和散布某些虚假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的方式有口头和文字等两种方式。其内容包括捏造和散布一切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其特征可以称之为无中生有,“无事生非”。只有在行为人所实施的侮辱、诽谤、披露其隐私权等行为影响到社会公众对受害人的评价时,才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二)、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而使损害后果发生。
(三)、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
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没有特定的人,则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受害人了。但是,如果某些文学作品在描写中对特定的人进行了侮辱或诽谤,虽然使用的是代号或假名,但读者一看便可知晓其所指的对象是谁,这显然不能因其使用代号或假名而否定作者侵权。因此,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四)、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
名誉权每个人都有,不仅仅是企业或者是组织。中国是法治社会,很安全的社会,相对于来说法律也是很严谨的。名誉权的赔偿,一般是没有金钱上的赔偿,比较常见的都是个人进行道歉或处理,如果给他人带来严重的损失会根据损失进行赔偿。
-
侵犯他人姓名权会如何处理
律师解析:他人的姓名权进行了侵犯的,一般承担的责任是民事责任,是不会受到处理的。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法律依据:《民法典...
-
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名誉权如何惩处
律师解析: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对被侵权人进行赔礼道歉,恢复其名誉。如果被侵权人不愿执行,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名誉权,是指自然人和法人、非法人组织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具体人...
-
国旗倒挂是否违法?
律师解析:国旗倒挂违法。国旗法规定,不得升挂或者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国旗。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
-
造谣诽谤法人有什么法律后果?
企业是重要的一种法人,对于企业来说,良好的信誉比什么都重要。一些消费者同企业发生纠纷后,没有选择恰当的方式解决,而是造谣诽谤企业,使企业的信誉受到影响,并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那么造谣诽谤法人有什么法律后果?下面我们一起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