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仲裁裁决的流程是什么
涉外仲裁3.35W
(一)仲裁申请和受理阶段
仲裁程序自仲裁委员会或其分会发出仲裁通知之日起正式开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
(二)组庭阶段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当事人未书面提出仲裁员回避申请的,不能再提出仲裁员回避申请。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
(三)开庭审理阶段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
(四)裁决阶段
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做出裁决。若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做出裁决。
(五)申请承认与执行阶段。
仲裁程序自仲裁委员会或其分会发出仲裁通知之日起正式开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
(二)组庭阶段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当事人未书面提出仲裁员回避申请的,不能再提出仲裁员回避申请。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
(三)开庭审理阶段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
(四)裁决阶段
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做出裁决。若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做出裁决。
(五)申请承认与执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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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仲裁的规定有哪些?
(一)关于仲裁协议准据法仲裁协议也是一种合同,无须特别规定而准用一般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是可行的,事实上,确有很多国家的仲裁立法像中国1994年仲裁法一样,没有单独规定仲裁协议的准据法。但鉴于中国基层法院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及该部仲裁法生效后的实践,没有明确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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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债务安慰函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涉外债务安慰函表现形式有哪些?安慰函的表现形式有多种,主要体现为:(1)知悉函。知悉函的出具人只表明其对有关贷款的知悉和同意,并无规定出具人有关责任的实质性内容。因此,知悉函对出具人的法律约束力是较小的,贷款银行一般不能以知悉函为根据要求出具人承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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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外债务安慰函性质判定的基本途径有哪些?
1.结合安慰函产生的社会背景与用途进行判断。从安慰函产生的社会背景看,由于有关政府或母公司不愿明确提供担保,但为相关融资需要,而向贷款人出具安慰函的形式,为债务人清偿债务提供道义上的支持,使贷款人获得心理上的安全感。从安慰函的产生看,它并不是为了保证,恰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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