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录

无效遗嘱

遗嘱是指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他的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处分,并且在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的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无效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