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社会抚养费是行政处罚吗
在前些年如果超生二胎的话是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社会抚养费有的时候会是一笔很大的支出,对超生家庭来说是有着很大压力的。这是为了控制人口数量而做的决定。那么征收社会抚养费是行政处罚吗,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否有法律依据呢。下面本站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征收社会抚养费是行政处罚吗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行为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该法并没有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时限有明确的要求。
二、征收规定
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务院出台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行为就是属于行政处罚。这是在行政法规中明确规定的,这点是毋庸置疑的。所以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合理合法的,随着二胎正常的开放,大部分家庭也就不再需要超生了。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
离婚协议抚养权能改吗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拥有的一项人身权利,生活中常见的抚养权问题就是离婚涉及的子女抚养权。那么离婚协议里的抚养权是否能修改呢?在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里,对这一点是允许的。子女抚养权确定时,有一点比较重要,就是要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该抚养权的判定,是否有利...
-
死亡后抚养费标准2021是怎样的?
一、死亡后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死亡后抚养费标准:被抚养人抚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N)÷扶养义务人人数;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
-
扶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死亡 - 子女由谁抚养?
现在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很多人因为各种方面的原因而离婚,如果没有孩子的话自然会少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纠纷,但是对于有孩子的夫妻离婚的话,后面因为孩子的问题而产生很多的问题,尤其是对于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一旦意外死亡的话,孩子的抚养就会成为问题。其实对于孩子的抚养...
-
要抚养费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在一方不付抚养费时,我们可以起诉追回相关费用。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追诉抚养费的举证责任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要抚养费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为此,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抚养费的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法律上没有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