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后还能追讨未成年时的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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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及相关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给付抚养费的期限正常是到子女成年为止,当然,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一、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二、尚在校就读的,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三、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因此,追讨抚养费只有在子女符合成年之前、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但已经能够独立生活之前或成年后无法独立生活的情况下,才能够向应付抚养义务的父母要求给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十一条
【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十一条
【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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