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小孩需要哪些流程
收养小孩的一般流程:
首先,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包括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其次,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例如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再次,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送养人身份户口资料,收养人同意收养的证明等。
最后,收养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
以上程序均合法完成以后,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关系。同时,还需带收养人(男、女双方)和被收奍人一寸大头像各一张,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全家福两寸照片一张。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领养孩子需办理以下手续: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丈夫去世妻子对公婆有赡养义务吗
律师解答:没有。律师解析:丈夫去世妻子对公婆没有赡养义务。法定的赡养义务人只有老人的亲生子女或者是老人的直系亲属,儿媳因不属于法定赡养义务人的范围,所以在法律上儿媳没有义务赡养公婆。儿媳只在丈夫活着的时候有协助丈夫赡养公婆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
-
在什么情况下能收养弃婴
律师解析:如下情况下才能收养弃婴:1、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2、收养人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收养人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4、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5、收养人呢个收养弃婴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
老人对子女不公平怎么办?
律师解析:在法律中,是不管父母偏心与否,只要你们之间是有血缘关系,或者在户口.上已经认定你是他们的子女,在法律中有赡养的义务的,你要履行这个义务和责任去赡养老人。而且子女不得已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而拒绝赡养的义务,而且老人自有的房屋,子女及其亲属是不能占...
-
继子女不赡养父母吗
律师解析: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没有构成抚养关系,继子女可以不对继父母进行赡养,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构成抚养关系,继子女需要对继父母进行赡养。共同生活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因为他们之间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因此,当子女有条件赡养老人而不履行义务时,父母有权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