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涉外婚姻的管辖
婚前调查2.63W
一、一般原则
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特殊原则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里离婚案件法院原则上半部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无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3条
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
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特殊原则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里离婚案件法院原则上半部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无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3条
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
-
遗嘱婚前婚后财产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
-
新婚姻法婚前婚后
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婚姻,家庭也不是单独的家庭,所以婚姻不仅需要婚姻家庭里的每一个人去用心经营,也需要婚姻家庭法规中的条款去保障婚姻家庭不受到侵害。精选律师·讲解实例新婚姻法婚前财产个人婚前财产中婚前取得的财产是指不动产以及某些动产的取得日期是有据...
-
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用婚前财产执行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
-
后妈有权继承婚前财产吗
结婚作为人一生中的大事,尤其是现在的结婚,财产是一份很重要的保障,那么对于婚前财产后妈能有资格进行继承吗?下面,本站网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精选律师·讲解实例后妈有权继承财产吗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