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放弃财产全部给子女可以吗
一、离婚女方放弃财产全部给子女可以吗?
离婚女方放弃财产全部给子女可以,具体情形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1)申请书(2)原房地产产权证(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4)赠与书及公证书(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二、父母离婚后财产怎么分配给孩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之间离婚的,他的财产仅对于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分割,如果是给孩子的话,那么就属于赠与,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父母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可以将自己所分割得到的房产等赠与子女,并且赠与可以不需要进行任何公证,只要赠与方和被赠与方之间签署相关协议即可,但是如果需要赠与产生法律效应的话,最好还是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
一方离婚没什么财产需要一人一半财产吗
一、一方离婚没什么财产需要一人一半财产吗需要,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包括:工资、奖金;包括劳动报酬性质的实物、津贴等;生产、经营的收益;包括从事办厂、设立公司或企业、承包、租赁、投资、个体经营等...
-
过错方离婚财产到底能分到多少
一、过错方离婚财产到底能分到多少?过错方离婚财产到底能分到多少的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规定了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通常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来民法院自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
-
没有签订赠与合同 - 赠与成立吗?
生活中,亲人朋友之间赠送礼物是很常见的事情,小到小小的玩偶之类的小礼品,大到手机、贵重首饰甚至是房子和车子。很多时候这种赠与是不会签订赠与合同的,只要双方一个赠与一个接受就可以。不过一旦双方的关系破裂这些赠送的礼物就会成为双方纠纷的根源,这时候很多人...
-
想把房子过户给子女 - 又担心自己被赶出来怎么办?
最近接到一个咨询,是位姓张的老人。她在老伴去世后一直独自生活。近年来,日感年迈,经常考虑养老的问题。她说一方面想把现在居住的房子过户给子女,让子女安心照顾她的生老病死。但另一方面又害怕子女在房屋过户后对她不孝顺,把她赶出去,无依无靠。这是许多老人都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