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举证财产为私有合法吗?
夫妻有对财产进行约定时,实行约定财产制,否则夫妻财产适用法定共同财产制!夫妻双方是否存在婚姻财产约定,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是首先要考虑的内容。夫妻对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需要强调的是,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判定。在夫妻双方没有财产约定或约定不明,且直接依据《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无法直接判定时,则当事人应对自己的主张举证。从法院的判决规则来说,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二、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此外,在军婚离婚纠纷中,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亦属于军人一方的个人财产。
而对于的范围,《婚姻法》第17条作如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对以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作出解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是指: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此外,“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离婚时,财产分隔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法合理的分隔,属于个人的财产,应当由个人进行举证,证明该财产是个人所有,则该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仍然为个人财产。需要注意的是,男女离婚时,举证财产为个人私有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合法举证某项财产为个人财产才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
-
儿子儿媳离婚 - 父母可以起诉要回购房款吗?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若附义务的,受赠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通常来讲,父母为了让子女顺利成家所赠与的购房款,在赠与完成后一般是不能要求返还的。但是淮北一母亲因儿子儿媳离婚...
-
离婚财产未处理能不能再起诉?
一、离婚财产未处理能不能再起诉本条中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形式,就协议离婚而言,该夫妻共同财产无论在夫妻财产分割协议中是没有涉及、还是约定不明确或者履行中当事人反悔,均不影响当事人提起诉讼权利主张。至于该财产是否真正“未涉及”或应否受到法...
-
离婚时 - 婚前财产会被另一方分割吗?
在夫妻之间感情不合导致婚姻没有走到最后,往往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时由于不能分割产生共有财产的混同而发生纠纷。关于夫妻两人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发生纠纷首先把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一般包括:㈠一方的个人的婚前财产;㈡一方的身体...
-
夫妻双方主动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