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中什么情况需要赔偿?
一、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中什么情况需要赔偿?
1.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
2.在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
3.发生其他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后果的,各设区市应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度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具体情形。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环境损害,是指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森林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以及上述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功能退化。
二、损害环境的责任特点有什么?
第一,主体不平等。对于一般侵权行为来说,加害人和受害人地位具有平等性、互换性和特定性。而在环境侵权中,加害人多为具有经济实力的企业,受害人多为缺乏规避能力的一般公众,地位处于不平等状态。
第二,侵害缺乏直接性。一般侵权行为直接作用于个别受害人的财产和人身,比较单纯、直接,易于确认,受害人可用财产权和人身权为依据获得救济;环境侵权行为往往要通过“环境”这一中介物间接作用于人身及公私财物。而环境诸要素,如空气、阳光、水等则被认为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客观存在,经济学上称为自由财产,人们不可能对其占有和支配,不具备民法所称的财产性。更有甚者,经济活动产生的废弃物排放环境中,被传统民法理论视为行使企业财产所有权或经营权的具体表现。正因为如此,才产生了环境权,作为环境损害的救济依据。
第三,导致环境侵权的排污行为具有“合法”性。从法律价值判断,一般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或违反社会道德;而导致环境侵权的各种排污行为,在现有生产技术水平下多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附随的产物,具有一定程度的社会妥当性,这些甚至是合法行为。
存在严重破坏环境的行为需要进行赔偿,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特点如下,首先侵权的主体不平等,加害人和受害人的地位平等,具有互换性,其次侵害缺乏直接性,是通过破坏环境而侵害他人的权利,最后导致环境侵权的排污行为具有合法性。
-
环境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一、环境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什么?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行为人须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且该行为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在我国,有许多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行为人如违反这些规范性文件实施了污染环...
-
环保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全文是怎么样的?
环保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全文是怎么样的?所谓程序,是事情进行的先后次序。行政处罚的程序,就是实施行政处罚必须的过程和步骤。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程序,应当包括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一)简易程序简易程序是指对公民或者法人和其他组织...
-
焚烧危废污染环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随着工业时代的到来,工业迅速发展的同时,因为工业发展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越来越多,为了更好的维护和保护环境,危险废弃物应该运用规定的科学发放进行处理,私自焚烧危废可能就造成了污染环境罪,会按照焚烧危废污染环境罪的量刑标准对相关的企业和负责人进行处罚,因此且不...
-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一些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即污染环境致人损害案件中的受害人则无需对加害人的主观过错进行证明;加害人不得以自己没有过错作为抗辩。环境污染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其特殊性首先表现在其采用了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依无过错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