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处罚行政复议申请一定会被受理吗?
一、环境处罚行政复议申请一定会被受理吗?
环境处罚行政复议申请不一定会被受理,以下的情形就可能并不会被受理:
《环境行政复议办法》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一)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超过了法定申请期限又无法定正当理由的;
(二)不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等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
(三)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前已经向其他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他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二、根据《环境行政复议办法》什么情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环境行政复议办法》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查封、扣押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二)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警告、罚款、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暂扣、吊销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三)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登记等有关事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没有依法办理的;
(四)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变更、中止、撤销、注销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违法征收排污费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六)认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受到行政处罚的公民、单位有权提出复议的请求,但需要有合理的复议理由,且最好是在法定的复议时效内提出。对于虽然在法定复议时效内提出复议请求,但却不能提交作证自己观点的证据等的情形,复议请求就可能会被驳回。
-
环境资源行政复议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受案范围对县(市)级环境保护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市环境保护局申请行政复议:1、对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作出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
-
环境行政复议机关有哪些?
一、环境行政复议机关有哪些?环境行政复议机关有本级人民政、或者是上一级环保部门。环境行政复议的主体是国家特定的环境行政机关,即《环境保护法》第7条所规定的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
-
环境污染物行政复议再诉讼有什么关系?
在环境资源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衔接关系:在一般情形下,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也存在复议终局的特殊情形。《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2款规定:“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
-
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已废止了吗?
一、环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办法已废止了吗?《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已废止了;《环境行政复议办法》已经2008年11月21日环境保护部2008年第二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12月27日发布的《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